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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销华信地板需知

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在区域实现利润双赢,品牌双赢的原则:
经营态度

  1. 对华信公司及产品有充分的信心。
  2. 对经销华信地板、华信·伊甸园地板有足够的信心并持久的热情。
  3. 能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专业从事华信地板、华信·伊甸园地板的区域市场推广和产品推销。
  4. 能严格遵守华信公司要求的员工行为规范、统一识别规划、价格政策、销售区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
  5. 能积极支持、参与华信公司的培训计划。
  6. 具备充分的承担经营风险的意识。

管理能力

  1. 责任人须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行;较高的素质;良好的公共关系;开阔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2. 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力配置,或自愿采用华信经销商模式建立组织机构。
  3. 具备稳定市场价格,严守区域专卖制度和提供完善的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
  4. 具备管理各类客户的能力。

经营实力

  1. 完成华信公司下达的任务。
  2. 达到经销商主要办公、经营设备配置一览表要求。
  3. 需拥有或租赁库容量、交通、卫生、安全条件较好的仓储系统。
  4. 能设置标准设计的展示间,且不小于30 m2
  5. 具备承担地方广告费支出的能力。

主要标准

  1. 对经营华信地板、华信·伊甸园地板有强烈的意愿,并愿意长期合作,共谋发展。
  2. 有建材行业至少3年左右的经营记录,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基础。
  3. 有自营或租用的展厅(店铺)和仓库,店址客流量较大,产品的储存运输方
    便,位于集中的建材市场或建材集散地。
  4. 财务状况良好,在行业内重信誉,能按时付款。
  5. 内部管理组织较好,员工素质较高。
  6. 具备一定的综合服务能力,如安装队伍,运输工具等。
  7. 具有一定的广告促销能力。
  8. 一般不在同一建材市场,同一街道或相邻较近的地区重复选择和设立经销商。
  9. 与拥有下线分销商的经销商合作,要在合同中列出其下线分销商所在地并规
    定其销售业务范围,以保护其他已确认的经销商的利益。

以上条件是一般的要求,如果有些条件不是很成熟,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也可以考虑作为我们的经销商。

中山市华信木地板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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