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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销华信地板需知
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在区域实现利润双赢,品牌双赢的原则: 经营态度:
- 对华信公司及产品有充分的信心。
- 对经销华信地板、华信·伊甸园地板有足够的信心并持久的热情。
- 能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专业从事华信地板、华信·伊甸园地板的区域市场推广和产品推销。
- 能严格遵守华信公司要求的员工行为规范、统一识别规划、价格政策、销售区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
- 能积极支持、参与华信公司的培训计划。
- 具备充分的承担经营风险的意识。
管理能力:
- 责任人须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行;较高的素质;良好的公共关系;开阔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 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力配置,或自愿采用华信经销商模式建立组织机构。
- 具备稳定市场价格,严守区域专卖制度和提供完善的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
- 具备管理各类客户的能力。
经营实力:
- 完成华信公司下达的任务。
- 达到经销商主要办公、经营设备配置一览表要求。
- 需拥有或租赁库容量、交通、卫生、安全条件较好的仓储系统。
- 能设置标准设计的展示间,且不小于30 m2 。
- 具备承担地方广告费支出的能力。
主要标准:
- 对经营华信地板、华信·伊甸园地板有强烈的意愿,并愿意长期合作,共谋发展。
- 有建材行业至少3年左右的经营记录,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基础。
- 有自营或租用的展厅(店铺)和仓库,店址客流量较大,产品的储存运输方
便,位于集中的建材市场或建材集散地。
- 财务状况良好,在行业内重信誉,能按时付款。
- 内部管理组织较好,员工素质较高。
- 具备一定的综合服务能力,如安装队伍,运输工具等。
- 具有一定的广告促销能力。
- 一般不在同一建材市场,同一街道或相邻较近的地区重复选择和设立经销商。
- 与拥有下线分销商的经销商合作,要在合同中列出其下线分销商所在地并规
定其销售业务范围,以保护其他已确认的经销商的利益。
以上条件是一般的要求,如果有些条件不是很成熟,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也可以考虑作为我们的经销商。
中山市华信木地板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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